全区群众文化自创自演文艺节目(小品、曲艺类)作品比赛活动。
发布时间:2021-12-28 浏览量:6977 点赞: 5 收藏

主办单位:鄞州区文化馆

活动地址:鄞州区文化馆

活动时间:2021-04-10 10:52 ~ 2021-06-06 02:00

规模总数:20,余量:20

活动结束

活动介绍

征稿通知
一、组织机构:

1.主办单位

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

2.承办单位

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馆

二、活动时间及地点:

时间:2021年9月28日19:00

地点: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大剧场


三、比赛规则:

1.此次比赛以镇(街道)为单位组织参赛。 

2.比赛分小品、曲艺两大类,评选出金奖3名,银奖6名,铜奖9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 

3.参赛作品均需原创,可以选用2020年度已经完成创作的作品,也可以另行创作,参加过市级以上赛事获得一等奖的作品不得参加。 

4.小品包括戏剧小品、喜剧小品、音乐小品等,曲艺包括宁波走书、四明南词、唱新闻、小锣书、相声、快板等,表演时长均不超过12分钟。 

5.每个镇(街道)文化站上报参赛作品1件以上,并做好参赛人员组织。

四、活动安排:

1.动员、初选阶段(4-5月)。主办单位下发通知,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。各文化站根据通知内容,对辖区内参赛对象进行动员和初选,并将参赛节目在5月30日前上报给区文化馆。区文化馆负责对作品进行整理和归类。 

2.加工、提升阶段(6-8月份)。区文化馆组织专家、文化下派员对各文化站参赛节目予以辅导、加工,提升。 

3.参赛、评选阶段(9月份)。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,并择优纳入鄞州区公共文化节目库,适时开展基层巡演活动。

五、工作要求:

1.高度重视。各文化站要把本次活动作为对辖区内优秀作品和人才的一次排摸,创作、演出属于具有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。 

2.全面发动。各文化站要展开广泛的动员,并充分做好筹备工作,确保参赛和演出的质量。 

3.确保成效。本次活动要注意突出群众性,坚持走群众路线,各文化站要从实际出发,因地制宜精心创作、编排具有时代气息和特色的作品。

联系人:李佩菁
(电话:88022706,邮箱:824113150@qq.com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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